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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地区召开江苏省人民政府66号省长令执行情况座谈会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2日   浏览: 1713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1年11月29日下午,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按照年初印发的《关于开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年活动的
通知》【扬建价〔2011〕23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江苏省人民政府66号省长令执行情况座谈会。全市造价咨询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共计五十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10多家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就66号省长令执行情况、造价咨询市场恶意压价竞争、咨询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咨询企业可持续发展、咨询企业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议题,作重点交流发言。大家表示:自省长令颁布以来,对加强国有项目投资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但对非国有投资项目贯彻执行还不大,成效仍不明显;针对咨询市场存在的恶意压价竞争的问题,还需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大监管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新措施、新方法从源头控制这一问题;而造价咨询企业唯有做大做强,扩大规模,引进高素质、高学历人才,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要以人为本,创新求变,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管好人才、用好人才,通过提升企业的文化内涵,来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接着,大家就《扬州工程造价管理》期刊的发展方向和会员诉求,就材料价格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市造价站周红站长作总结讲话,针对咨询市场存在的现状,他指出:一要严格市场准入与市场准出管理,做到有进有出;二要强化咨询成果质量责任制,强调咨询成果的时限管理;三要加大执业行为的刚性管理,做到企业自律;四是推进诚信建设,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五是倡导文化引领,开创咨询企业文化建设新篇章。对2012年全市造价行业管理工作,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规划为纲领,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监管行之有效的方针,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1、要做好材料价格发布,确保及时、准确的发布造价信息;2、要倡导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好国有投资工程项目;3、要开展造价业务交流制度,切实解决造价计价问题;4、要加强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备案手续;5、要加强对咨询行业恶性竞争压价的监管,保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6、要加强造价行业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造价行业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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