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徐州市、无锡市主管部门的申请,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同部城市建设司组织召开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查会。
据了解,发展轨道交通对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增强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建设投资大、运行费用高等特点,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有明确规定: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有序推进,不允许各地盲目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通过省、部主管部门的审查。江苏省将通过此次审查,使城市发展轨道交通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以便更好地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快速发展。
目前,江苏省已有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昆山5个城市获得国家批准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南京、苏州已有多条线路开通运行,省内城市在建轨道线路达8条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