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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01日   浏览: 1564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2011〕29号


关于开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提高我市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水平,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等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统领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以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管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为综合评价的目标,规范造价咨询企业行为,落实造价咨询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现造价咨询企业管理、造价咨询成果的标准化。
工作目标:自2011年至2015年,在全市造价咨询行业及造价咨询成果中开展管理标准化工作,实现企业、成果的正规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1、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目标
    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按照《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及检查评分表(自评表)》(附件一)等进行评定。
2011年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合格率达到50%以上,其中甲级造价咨询企业的合格率达到80%以上;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的合格率达到30%以上。
    2012年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其中甲级造价咨询企业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良率达到30%以上,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的合格率达到60%以上。
    2013年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合格率达到100%,其中甲级造价咨询企业的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60%以上;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的合格率达到80%以上,优良率达到30%以上。
    2014年底, 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合格率达到100%,其中甲级造价咨询企业的优良率达到80%以上,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的优良率达到60%以上。
    2015年底, 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合格率达到100%,其中甲级造价咨询企业的优良率达到100%,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的优良率达到70%以上。
    2、造价咨询成果标准化工作目标
    造价咨询成果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考核标准及检查评分表(自评表)》(附件二)等进行评定。
    2011年底,造价咨询成果标准化管理工作合格率达到70%以上,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012年底,造价咨询成果标准化管理工作合格率达到80%以上,优良率达到30%以上。
    2013年底,造价咨询成果标准化管理工作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良率达到50%以上。
    2014年底, 造价咨询成果标准化管理工作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60%以上。
    2015年底, 造价咨询成果标准化管理工作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是新形势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组织动员、协调指导、舆论宣传及先进经验总结和推广等工作,稳步推进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市造价站成立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成国华
    副组长:徐敬雯
    成  员:周  欣、陈  艳、茅  剑、谈  健
            王世杰、华道明、仇育赋、顾正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管理一室,周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地、各造价咨询企业要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成立相应的管理标准化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制定详细计划,有的放矢地开展造价咨询行业标准化工作。
    2、组织学习培训。各地、各企业要把《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作为培训教育工作的重点,通过专题培训、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各种形式多层次的广泛宣传,让每一个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业务骨干全面理解标准,正确运用标准,严格执行标准。
    3、开展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成果,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形成业内扩大影响、社会广泛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强势氛围。同时,通过印发活动简报等形式,动态报道标准化工作创建的进展、做法和经验,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共同切磋的平台。
    4、积极树立典型。各地、各企业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一批造价咨询行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成果,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通过经常性地召开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观摩会、交流会、总结会等,表彰典型,鼓励先进,迅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推动本地区、本企业、本项目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5、组织考核验收。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标准化达标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在次年元月20前开展的造价咨询企业飞行检查活动中实施评定;造价咨询成果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在招标控制价备查、竣工结算价备案时和每季度开展的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活动中实施评定。
  (1)对造价咨询企业的考核。造价咨询企业应对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达标资料进行收集,按照标准进行年度自评,各项资料于每年年底前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市造价管理站组织统一考核。
  (2)对造价咨询成果的考核。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咨询成果形成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企业自评,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应于次年元月20日前将所有评定的项目汇总报市造价站。
    6、建立三大机制。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市造价站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每年开展评选一批先进地区、示范企业、 示范成果,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的评优、评先活动。二是循环改进机制,各造价咨询企业要根据标准健全体系,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形成一个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各类要素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三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各地造价管理机构要改进监管模式,加强对企业运行、成果质量的检查拓展和深化,促进造价咨询企业不断查找管理缺陷,堵塞管理漏洞。
    附件一:《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及检查评分表(自评表)》
    附件二:《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考核标准及检查评分表(自评表)》
    附件三:江苏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效果评价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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