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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11日   浏览: 1623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11〕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
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各造价咨询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扬建工[2010]39号)关于印发《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2010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符合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办法的市内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均可申请参加2010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的评选。
   二、评选工作的程序、方法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选将采用社会调查与造价管理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各参加评优的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在2010年12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企业直接向市造价管理站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2、各县(市、区)组成评优初审小组对申请参加评选的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11年元月5日前报市造价管理站。
   3、市造价管理站根据考评办法的要求组成评优考核小组,对各申报的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申报材料依据考评办法进行打分,确定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师名单,报市城乡建设局审定后结果在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扬州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示。
   4、对评选出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授予2010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2010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三、评选工作的要求
    1、企业、个人参加评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2、评优工作应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因评优给企业、个人增加负担。
    3、希各地接本通知后,严肃认真组织考评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真实性。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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