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对本省或本部门注册有效期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办理了延续注册的补报手续。经审核,胡志平等2104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胡志平等2104名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