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徐建发(2014)90号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丰县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贯彻项目开始推行商务、技术、信用“三合一”信用评审办法,按照信用分5%的比例计入评标总分值中。目前,房屋建筑类“丰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幕墙工程”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已执行了商务、技术、信用“三合一”信用新的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