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招函(2012)7号
关于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苏宿工业园区招标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施行。为使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全省招投标工作质量,省招标办将于近期举办《条例》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招投标系统监管人员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条款解读与操作实务。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3月下旬,培训地点南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1、请各省辖市招标办接到此通知后转发至各县(区),并指定一名联系人汇总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电邮至省招标办,各单位请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
2、省招标办将根据各单位报名人数情况分批安排培训班次。
3、报名截止时间3月12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 城 电 话:51868907 邮 箱:jsszbb@sina.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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