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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荣获“扬州市先进社团”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6日   浏览: 1588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2月8日,市政府在西园大酒店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夏正祥主持,市民政局潘小宁副局长做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报告,省民政厅民管局陈勃局长、市政府王玉新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会议提出,今后将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建设。
    一是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协调发展。按照构建门类齐全、覆盖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组织体系的目标,将社会组织的增长幅度每年保持在10%以上,大力发展公益类、扶贫类、经济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社会事业、慈善类、互益类组织和城乡基层社区服务组织;促进行业协会、学术性社团优化结构、合理布局。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强化社会组织的独立法人意识,逐步推进政会分开,减少社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和倾向,实现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逐步建立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诚信奖罚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规范社会组织用人制度,逐步推行秘书长聘任制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争取出台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管理制度。制定和推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认真解决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票据管理等问题,探索解决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孵化器建设试点,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提供综合性培育和服务基地,扩大社会组对公共决策的参与度。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定期对诚信守法、自律严格、作用突出、社会认可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树立一批优秀典型,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
    四是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以年检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管理,健全以规范行为为重心的管理制度。用两至三年时间完成全市社会组织的第一轮评估工作。引入社会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拓展政府监管方式,对违法违纪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加大查处力度,树立法律权威。
    五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服务活动。组织社会组织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会上市民政局局长顾敏宣读了全市先进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先进单位表彰决定,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受到扬州市民政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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