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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赖或永久不得投标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1日   浏览: 1770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7月1日起,在工程项目的招标中,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将给予在有效期内限制直至永久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惩戒。

    江苏省高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江苏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建立江苏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据介绍,法院在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时,会向被执行人告知失信后将会有什么样的惩戒风险。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就构成失信。一旦被执行人构成失信,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这个黑名单的失信者,将会被江苏省高院采集汇总,并及时提供给江苏省住建厅。省住建厅首先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失信者予以惩戒,同时,会将接收到的失信者失信信息整合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公共信息平台中,供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查询和使用。

    此惩戒机制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摘自:人民网)



标签: 江苏 , 投标 , 不得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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