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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城市2015年工程造价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9日   浏览: 898   作者: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关于盐城市2015年工程造价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盐市建价字2015〕50


关于盐城市2015年工程造价信息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信息工作,完善信息采集、测算、发布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全面性”特点,根据《盐城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盐城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工程造价信息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市信息发布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对全市部分材料价格测报点代表企业授予“盐城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15年测报点”铜牌,总体情况良好,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质量,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注重信息发布前期调研测算评审工作,加强后期的评估工作。一方面开展了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每月评审、季度研讨例会制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造价专家库这个平台,从材料价格信息调研、测算、发布等实现全覆盖、全方位运作,每月组织各方主体参与材料价格事前评审、事后评估工作。全年邀请近百人参加了评审评估工作,经现场签字后在期刊上公布,信息发布责任得到强化,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推进信息发布公开化、透明化。二是狠抓材料价格信息源头建设,在“增量、提质”上下功夫。在原有基础上新增7个测报点,200余种材料,现共有信息采集点累计32家,其中我们16年选择了17家市场影响大、信息报送及时、材料种类丰富的企业作为我市第三批“盐城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测报点”,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要,召开了“园林材料价格”、“预拌混凝土”等专题会议,其中园林材料价格信息发布量同比增长了486%截止目前《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上共刊登了土建、安装、市政、园林、装饰、施工机械租赁、人工消耗量七大类1900余种材料。三是创新价格采集平台,每种材料建立5个以上测报点,同时每月指定三家造价咨询企业上报相关价格,每一材料品种上报的出厂价、销售网点供货价和到施工现场价格,由造价科统一收集、整理、分析,于每月上旬报主任室审查,经修改完善,组织盐城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召开材料价格评审会,由评委评审后确认定价。每半年发布一次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走势分析报告。各县(市)造价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材价采集点,构建信息采集网络,每月及时向市造价处报送材料价格信息,由造价科负责整理、分析

二、存在问题

1材料价格信息质量不够平衡。根据我们对各县(市)发布的主要建材价格监测,同期同品种材料价格各地差异幅度值仍偏大,尤其是2015年年初发布的价格离析太大,虽然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但是从近期的分析图中不难看出仍存在一定问题。

例如:一季度1月份HRB400Φ16螺纹钢最高价是3600元/t,最低价是3200元/t,相差400元/t。

我们抽取四个月(1、4、7、10月份)材料价格发布情况做了一个统计分析、比对,集中反映为采集、测算、定价、录入等方面出现了问题,造成信息材价发布偏差。

2材料价格信息品种不够齐全。信息上刊登的品种虽然达到1900余种,但仍有一部分是市场淘汰或者使用率较低的材料,而社会上亟需的特殊新型材料没有刊登,尤其是“四新”技术缺乏,部分材料刊登规格型号不全,未能满足社会实际需要。

3、材料价格信息刊登不够及时。受15年国家GDP减速,进入常态化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下滑严重,因此价格变化有时幅度特别大,一个月内部分特殊材料上下幅度甚至超过10%,而期刊按月周期发布,这就导致信息调整和发布不对称、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信息化服务,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重点工程建设,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各县(市)造价管理站(办)要加强信息质量发布控制工作,一是抓好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信息采集点;二是抓好信息前期评审和后期评估工作;三是要明确信息工作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我处将加大实行信息监督机制,每个月各县(市)发布的主材价格实行比对,对幅度不正常的材价要质询、备案、通报。

2、要对信息中刊登的材料定期实行筛选制度,对市场已经淘汰的材料要考虑删除,对于经年累月不动的材料要认真分析,坚决杜绝“僵尸”价格,该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信息的影响力,加大信息品种的扩容工作,满足社会需要。今年省总站将进一步扩充、完善材料信息库,如需增加刊登信息范围,请将相关内容于3月底前通过OA系统反馈给我处造价管理科,联系人:肖霞,电话:88117755。

3、对于个别主材短期内变化幅度过大的问题,要实行动态预警,与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保证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望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对照通报情况,特别是材料价格偏离较大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规定执行,保证信息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1月15日

 

 

 

 

 

 

  送:省造价总站,市城乡建设局。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印发

 

 


标签: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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