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盐市建价协〔2013〕7号
关于转发《省造价协会关于交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根据《省造价协会关于交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苏建价协函〔2013〕 05号),请未交纳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的企业,务必在2013年11月30日前交纳会费。
账户: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龙江支行
账号:320006654018010058287
联系人:范艳华,025-83722965
 
附件:《省造价协会关于交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苏建价协函〔2013〕05号)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省造价协会关于交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苏建价协函(2013)05号
 
各市造价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交纳2013年度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范围和标准
(一)团体会员会费标准
1、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的团体会员单位5000元/年;
2、乙级造价咨询资质的团体会员单位 4000元/年;
3、其他资质的团体会员单位3000元/年;
4、团体会员单位是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的, 6000元/年;是常务理事的10000元/年;是副理事长的30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200元/年。
二、新会员入会程序
已是本省取得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可登录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申请加入会员。其他非造价咨询单位可通过网站“造价协会”网页“网上申请入会”,在线申请入会,或通过网页“协会下载中心”下载《会员申请表》填写后(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协会。新入会的会员应交纳会费。
三、会费交纳
请各市协会组织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交纳2013年度会费,并于11月31日前将会费电汇至我会帐户(账户: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开户行:交通银行龙江支行账号:320006654018010058287)。
团体会员汇款务必注明汇款单位全称,个人会员汇款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省协会收款后将会费收据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各汇款单位或汇款个人。
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名单由省协会核实后于2013年12月在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予以公布。
四、联系人:
汪莉莉 025-83722697,联系:南京、镇江、常州、无锡。
杨  柳  025-83722697,联系:苏州、扬州、泰州、南通。
范艳华 025-83722965,联系: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盐城。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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