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禁绝违法建设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要义在于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铲除种种痼疾的良药。违法建设即是痼疾之一。
违法建设之害猛于虎。其害约略有五: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和形象;严重制约城乡建设与发展;严重侵蚀城乡公共资源,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危害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声誉。
禁绝违法建设之难,难在大多数违法建设表面看是认识不到位,实际是私利揣心头。为一己私利,无所不用其极,其手法如次:
一曰打着发展的幌子。2015年2月,南京长江三桥旁的5幢违建别墅在媒体曝光一年半后拆除。5幢别墅总占地面积约80亩,每幢面积近400平方米,位于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该开发区管委会称,这5幢别墅确是违建,是开发区招商引进的企业建造的……打着招商、发展的幌子,大搞违法建设,脸不红心不跳。
二曰披着合法的袍子。2002年1月开始拆除的武汉外滩花园,位于汉阳长江江滩,距长江大桥200米,占地80亩,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由“汉阳区防汛办提出”,经汉阳区防汛办、汉阳区政府批复同意开发后,武汉市计委为其立项,又被湖北省和武汉市确立为武汉市“两桥”开发示范项目,要求省市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支持。区市省三级政府力推的项目,谁敢怀疑其合法性呢?
三曰送着大把的票子。前后建了6年的北京某山庄“最牛违建”,建设过程中不断有居民向各方投诉,“违建”主人送了10万元“补偿”给投诉最力者,此公遂偃旗息鼓。6年间,相关职能部门频频接到举报,多次上门,但违建步伐一刻未止;物业公司甚至为其出具了“非违建”证明……是否送了大把票子,“都懂的”。
四曰跟着“榜样”的旗子。2013年3月,北京市启动了拆违专项行动,至2014年9月,共拆除违法建设3万处,面积2350万平方米。全市各区县上报的违法建设共有17万处、4487万平方米。这些违法建设成因固然复杂,但一定少不了见“州官放火”自己也起而“点灯”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上种种,究其根底,莫不怀私心,无不存私利,意欲根除,当破其私;欲破其私,舍依法行政别无他途。
禁绝违法建设,要靠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必须遵行“四个全面”。为此,我们必须明白——
依法行政,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要把依法行政上升到加强党的领导这一应有的高度,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行政者应当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从自身做起,自己要知法、信法、遵法、守法,只有先正己,才能去正人;只有自己正,群众才会信你、服你,才会“下自成蹊”。所以,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来规范依法行政,什么样的违法建设都会碰得粉身碎骨。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应该看到,依法行政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揆诸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行政者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依法办事,捍卫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不让任何违法者逍遥法外。唯有如此,群众才会信法、服法、遵法、守法。因此,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来指引依法行政,就没有什么违法建设不能禁绝。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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