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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30日   浏览: 2180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招〔2011〕7号
扬建价〔2011〕65号
 

关于发布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年7月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建工〔2010〕18号)一年多来,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制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执行中尚存在专业类别不全和部分内容需调整的情况,根据近一年来我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实际指标等情况,经测算,现发布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相关调整内容明确如下:
一、当一个标段由两个及以上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 分类的工程类型单项工程组成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根据各单项工程造价在标段合计工程造价中的比重,对各单项工程所对应的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加权平均计算,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标段的警戒指标,并将标段汇总的数据填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评委应依据标段警戒指标结合单位工程的报价进行标段成本价的详细评审。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建工〔2010〕18号)以及本通知中 总价让利警戒指标是指单项工程的总价。
三、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除可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规定的方法外,也可采用以下办法:
1、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参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本标段警戒指标,并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成本价予以确定。
2、当投标人报价超出标段总价让利警戒指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各项警戒指标对其重点评审。
3、当投标人报价标段总价超出让利警戒指标时,另有其他两项让利警戒指标超出时,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
4、当投标人总价超出让利警戒指标时,其投标报价的可竞争部分低于所有投标人可竞争部分报价的平均价与可竞争部分警戒价的两者中低者的97%时,应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5、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包括以定额和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报价的5%(包括5%),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综合各项因素认定投标单价不能成立的,应视为该清单项组价低于成本价;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规则(暂行)〉的通知》(扬建工〔2005〕39号)的规定计取合价差,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计取的利润不足以弥补合价差总额时,则该报价界定为低于成本价。
五、本期增发公共建筑综合指标,该指标适用于公共建筑标段中包括土建、安装等专业的情况;公共建筑土建专业指标适用于公共建筑标段中仅包括土建专业的情况;公共建筑安装专业指标适用于公共建筑标段中仅包括安装专业的情况。工业厂房综合指标适用于标段中包括土建、安装等专业的情况;土建专业指标适用于仅包括土建专业的情况;安装专业指标适用于仅包括安装专业的情况。
六、本期增发综合整治工程指标,分别适用于老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构)筑物立面、屋面等改造、维修等综合整治工程和综合整治街景美化工程。
七、招标人或其委托造价咨询人在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查时,应同时申报本标段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并在招标控制价备查表中注明。
八、对于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中未包括的工程类型项目,以及特殊工程、特殊专业,如展览中心、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别墅群、智能化专业工程、隧道专业工程等,由招标人确定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并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经造价管理部门核准后执行。
九、2011年10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公告的招标工程按本通知执行。
 
附: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省招投标办公室、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招标办、造价站(科)。
 
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
序号
工程类型
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系数调整前的预算价优惠下浮幅度
警戒指标
总价让利警戒指标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和税金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元)
1
住宅工程
砖混
6%
3%,且下浮后的平均工日单价不得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5%
10%
5%
&ge0
10%
5%
2
框架
7.5%
5%
10%
5%
&ge0
11%
6%
3
公共建筑
综合
10%
6%
11%
9%
&ge0
16%
7%
4
土建专业
10%
6%
11%
8%
&ge0
18%
8%
5
安装专业
10%
6%
11%
10%
&ge0
14%
6%
6
工业厂房
综合
10%
5%
13%
9%
&ge0
17%
5%
7
土建专业
10%
5%
13%
7%
&ge0
18%
6%
8
安装专业
10%
6%
11%
10%
&ge0
14%
6%
9
单独装饰工程
15%
11%
15%
10%
&ge0
25%
5%
10
单独打桩工程
15%
10%
16%
9%
&ge0
25%
6%
11
市政道路工程
11%
6%
12%
6%
&ge0
19%
5%
12
园林绿化工程
23%
22%
15%
15%
&ge0
22%
5%
13
单独钢结构工程
10%
5%
15%
5%
&ge0
20%
5%
14
仿古、修缮工程
9%
6%
10%
8%
&ge0
15%
5%
15
综合整治工程
老小区改造
12%
6%
11%
5%
&ge0
20%
7%
16
街景美化工程
13%
7%
12%
5%
&ge0
2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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