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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  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22日   浏览: 1786   作者: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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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公示

(发稿时间:2013年7月22日 0:00   阅读次数:2100)    关闭窗口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0716号)通知现将截至2013年7月2日本市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的68人名单予以公示,请该部分人员于2013年9月16日前整改到位,将两个资格变更到同一单位执业(从业)。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其注册(从业)单位不一致的,则作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单位以上单位执业(从业)处理,限期在2013年9月16日前将两个资格变更到同一单位执业(从业)。逾期不办理的,将根据建设部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和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三)、第三十二条(二)以及《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注销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类似人员的,也不计入专职专业人数资质条件统计。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7月19日
附: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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