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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清单规范的最大亮点与最大缺陷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4日   浏览: 1944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8规范的最大亮点与最大缺陷

我认为08规范的最大亮点是从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到重视造价师、造价员、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管理机构的作用,最后落实到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这一最大亮点的意义在于:

1) 投标人无权更无义务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因此也就没有必要让所有投标人按同一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这样做不但会节省大量的社会人力资源,而且可避免恶意竞争的不平衡报价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

2) 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的责任,促使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业务水平不断的提高,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方针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目标迈进。

接下来我的问题是如何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呢?

在北京10月25日由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举办的研讨会上,尹贻林教授未做回答;在济南11月21日由山东省定额站组织的宣贯会上,谢洪学主编答复;说不准,紧接着对我的第二个问题:国家是否出台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呢?,谢的答复是:没有。

所以我认为08规范的最大缺陷是没有出台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其结果仍然是有人坚持的工程量计算10人算10个样,一人算10遍也是10个样。这样一来,无措施保证的正确性将是一句空话,亮点将成为黑点。

为此特向广大网友请教良策。国家有无必要出台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工程量计算有无必要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目标发展?

wuhuanhui 在文章回复中写道:

08规范的产生,是一个进步。

现在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其准确性由咨询公司的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负责,业主付费,招标后发现工程量清单有误差,不可能再找什么麻烦,人家钱已经到手了。所以现在是招标人负责,对于是否追究咨询单位的责任,负什么责任,现在还没先例。

再有,清单量和定额量是不同的,土方工程本论坛就有了基础开挖,清单量为条形基础,后更改为大开挖,如果基础深度没变化,那没什么好说的,如果基础深度变化了,我放坡不一样了,而且开挖方式不一样了,怎么结算,个人的观点都不同,是不是增加了很多的麻烦,如都可以的话,是不是给腐败造就了温床?钢筋工程,清单量为10T,定额量施工单位自己计算,加上搭接长度,铁凳等,我说是10.2T,你说是10.3T,你说是谁的准确?清单规则说是都可以,调整的时候就又麻烦了,说我原来是采用搭接的,你现在要用套筒了,增加造价搞得大家头大,所以,在本论坛有了一个是否公布定额量的说法,我认为要公布,在投标的时候你更改了数量,要做说明,你是按什么进行计算的,投标除了造价,施工方法也是择优的。造价跟施工方法都是有关联的。

08清单规范还有很多的地方需要完善的。

竹风  在接下来的回复中写道:

作者提出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妨分开来谈:

1、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规范4.5.3条,清单漏项、量的偏差在后期可以按实调整,也就是清单量的准确与否,可以在施工过程或后期进行纠偏,看起来并不会根本影响参建各方的利益哦,作为投标竞价共同基础的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否重要,先暂放一下,想先谈控制价。

控制价是投标报价的准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应高于招标控制价。而规范对控制价的保证措施是备案和投诉。

问题1: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谁来校核呢?

规范回答:当然是投标人啦!

问题2:投标人发现控制价错误会采取什么措施进行处理呢?

规范依旧弱弱的回答:在规定的时间内投诉哦!

画外音:我是投标方我要投诉------我敢么我。。。。。我不想干了是吧?

想不出专家们是怎么考虑的,或许编写规范的时候他们都在想:控制价是一锤定音的,不能上调下浮。试问:控制价仅仅有备案和举报措施,能保证准确的反映造价么?而作为控制价、报价依据的清单,又有什么措施能确保无虞呢?

提点不成熟的看法:

1、公开控制价的计价组成;

2、多方位多角度的校核评审;

3、范围规则的描述计量(SMM7,偶然事件、风险)

zyb1987  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08规范比03规范增加了规费清单和税金清单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费项目清单编制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 工程排污费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3)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营业税

b) 城市维护建设税

c) 教育附加税

3、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本条规定了规费和税金的计价原则。规费市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是国家按照税法预先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要求纳税人缴纳的费用。它们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但是其费用内容和计取标准都不是发、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二、措施项目费清单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建筑施工企业提取得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2、措施项目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确定,采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进行计价的工程量,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并按08规范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的,按08规范的规定计价,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与03规范相比:

(1) 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合并定义为安全文明施工;

(2) 增加了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

(3) 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分列;

(4) 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分别列于附录A等专业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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